入川备案除了需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仅限施工企业)等基本信息外,企业可自愿填报入川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管理及技术骨干人员信息及其他有关信息,供承揽业务和从事建筑活动时相关单位核验。企业对所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入川备案对入川企业分支机构,可根据拟在川承揽业务具体情况选择企业具备的全部或部分资质备案,其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须满足现行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标准要求,其总数应达到现行资质标准相应等级规定配备人数要求的30%,且专业设置齐全。
入川备案人员要求分支机构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须为独立法人单位正式聘用在编职工并常驻四川。分支机构技术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技术职称。